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《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》第3号令的精神,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,加强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,准旗档案局派出四名精干力量指导准旗社保局档案工作。
所谓社会保险业务档案,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,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数据材料、电子文档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。社保业务档案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涉及参保对象的基础信息、缴纳社会保险及待遇领取核准材料等,这些信息和材料很多都要伴随参保人员的一生,关系着参保对象权益的准确记录,并最终影响其能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切身利益。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要实现对参保对象服务一生、保障一生的目标,其基本条件就是要记录一生、跟踪一生。因此,对涉及参保对象的登记材料、个人账户管理材料等要保管100年,有些材料还必须永久保存。
准旗档案局围绕旗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积极参与社保档案的整理,一方面推动了社保档案的规范化进程,方便了人民群众;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全旗民生工作的开展。 |